各相关企业:
为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,控制扬尘、粉尘污染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,结合我市实际,集中解决采石场、硅藻土行业的沙石原料堆、料堆、渣土堆等堆放物料扬尘污染问题,特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以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,建设生态环境为目标,不断深入和细化扬尘粉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,加强绩效考核,进一步增强我市扬尘粉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长效化管理,实现生态建设目标。
二、工作任务
(一)采石场行业扬尘粉尘治理
物料装卸过程采取喷淋等防尘措施;建立车辆冲洗设施,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保洁;散状物料的堆场、货场的道路和场地必须实施绿化,并采取自动喷淋和洒水降尘措施;在储存、堆放过程中采取制式固定的围挡、篷盖等全密闭措施,避免造成扬尘污染。
(二)硅藻土生产行业扬尘粉尘治理
煤气发生炉必须安装高效脱硫设施,全部使用布袋除尘器,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;拥有料堆、渣土等堆放料堆场的企业,加强对防尘设施的管理,采取苫盖防尘措施,防止因堆放产生的扬尘污染。
(三)水泥、钢铁等其他行业扬尘粉尘治理
水泥、钢铁行业必须安装脱硫、脱硝等污染防治设施,全部安装重效布袋除尘设施,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;固定的物料、渣堆堆放点位采取围挡、苫布覆盖,能够产生扬尘的生产地点加装喷淋设施,定时喷淋降尘,道路有洒水车定时喷洒降尘,防止扬尘污染。
三、保障措施
(一)加强组织领导,强化责任落实
各乡、镇(街)基层生态监督员要充分认识到治理扬尘、粉尘污染对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性,按照方案要求,层层抓落实,确保按方案要求确定的内容、标准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。
(二)加大宣传力度
针对我市扬尘、粉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及整改情况进行随机抽查,对违法行为及时公开曝光。充分发挥基层生态监督员作用,促使各项防尘措施落到实处。
临江市环境保护局
2019年3月25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公开属性:主动公开
临江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印